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相關工作意見的函》、《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專利申請相關政策專項督查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8〕27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強化質量導向進一步優化專利專利資助政策的通知》(粵知產〔2018〕161號)等文件精神,目前我省正在規范調整專利資助扶持政策,取消對申請階段的專利進行資助和超額資助。按照“授權在先、部分資助”的要求,政策導向在于突出資助政策的質量和效益,轉變資助理念,進一步提升發明專利質量。
面對新的形勢和要求,我市2013年以來出臺的《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專利資助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3〕14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專利資助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佛府辦〔2014〕44號)和《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資助試行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6〕12號)等資助政策亟需修訂和調整。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專利高質量發展,推動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建設,盡快做好專利資助政策的調整和配套,鼓勵創新創造,我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對原來的資助政策進行重新論證、調整和整合,旨在扎實推進引領型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推動佛山市專利高質量發展,促進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全面提升。
(二)制定依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城市相關工作意見的函》、《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專利申請相關政策專項督查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8〕27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強化質量導向進一步優化專利專利資助政策的通知》(粵知產〔2018〕161號)等文件。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二十二條,從出臺資助政策的背景意義、目標宗旨、資助條件、資助方式和額度、審批流程和管理監督等方面對專利資助工作進行了規范。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總則。作為整個辦法的總綱,分別對資助目的意義、經費來源和基本原則等內容進行概述,統領整項工作的開展。
二是資助條件。本章對專利資助條件進行了詳細闡述,并對相關條件作出了定性和定量的規定。
三是資助方式和額度。分別對發明專利資助、專利保護資助、促進創新主體專利工作資助、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工作資助、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資助、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資助等項目的資助方式和額度進行詳細規定。
四是審批流程和管理監督。對資助項目的申報和審批流程進行規定,并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和考核,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以及跟蹤管理措施。
五是附則。規定資助總額和《辦法》的實施時限。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解讀人:賴志軍,盧業奮 聯系電話:0757-83380441,0757-83210122 |